各区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威海市公共科创飞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决定废止该文件。该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登记号施行日期
1《威海市公共科创飞地管理办法》威科字〔2026〕20号WHCR-2026-0060002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