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财政国资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创新转型,根据《镇江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A券申领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我市辖区内开展生产经营及科技创新活动、财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1. 2025年科技创新A券用于补贴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成果、科研服务等创新投入。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为准;科研院所为国家事业单位,且主营业务范围是研发服务,不包含已转制为企业的单位。科研服务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开展工艺验证、检验检测等,不包括非创新活动,如法定认定、强制检测、商业验货等。购买技术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成果转化,购买科研服务须为企业自身发展服务。

2. 近三年已获得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万元及以上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创新A券政策。

三、兑现条件

1. 兑现主体为已成功申领2025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A券的企业,且申请兑现时企业住所仍在我市辖区内。

2. 兑现时,企业须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有相关合同等佐证材料,并已实际支付费用。支付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申请兑现金额不得高于购买技术成果和科研服务实际支出的20%,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 已使用省科技创新券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支出扣除省创新券额度2倍后确定市创新A券兑现基数。

四、兑现材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兑现申请材料:

1. 创新A券兑现基本信息表(含科研诚信承诺书);

2. 科研服务合同、技术成果交易合同、技术方案、工作总结等;

3. 相关支出证明材料(发票、银行凭证等);

4. 创新活动产出相关材料(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

5.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生的符合兑现范围的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缺一不可。

五、其他事项

1. 申领科技创新A券的企业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网上填报。各区科技部门应对创新A券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2. 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对创新A券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电子券在系统中发放至企业,企业可登录系统查询申领结果。

3. 申领成功后,兑现申请材料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请兑现材料的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须一致。纸质兑现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4. 各主管部门应对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随同纸质兑现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市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地址: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911室)。

5. 申领兑现申请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8: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18:00,纸质兑现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咪咪、陈蓉,联系电话:0511-87056063

 

镇江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