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府〔2025〕56号)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对2026年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资金及2026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四批)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6年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激励资金及2026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四批)分配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段依然,020-37289309)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