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予以修改,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11日-2026年11月10日。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11月1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sznwfgc@163.com,联系电话:0512-65615800。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0日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乡村医疗互助管理办法》制定说明

《苏州市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建设方案(2026-2030年)》制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