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微短剧健康繁荣发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的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dwlstjmglc@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2115房,联系电话:020-61228034,邮编510066,并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的细则》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
附件: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的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