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全链条管理,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山东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dgdbhc@shandong.cn,请将邮件标题命名为“山东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4号,邮编250014,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一并提供。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

附件: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