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已经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五”规划
(2026—2030年)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二、深化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持之以恒治水
(二)全力以赴治气
(三)全面强化治土
(四)协同推进治废治塑
三、统筹治山治岸,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一)系统治山守护山城生态底色
(二)精心治岸打造美丽湾区
(三)持续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协同治城治乡,塑造整体大美山水都市风貌
(一)精管善治共建宜居美丽城市
(二)夯实治理基础建设美丽乡村
(三)传承弘扬巴山渝水生态文化
五、聚焦碳排放双控,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
(一)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推进建设清洁能源体系
(三)完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四)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六、加强防灾控险,切实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一)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
(二)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四)健全生态安全应急防护体系
七、突出改革创新,助推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二)推动市场激励政策创新
(三)全面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八、规划实施
附件1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清单
附件2重大项目清单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
为加快建设美丽南岸,根据《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渝府发〔2026〕23号)和《重庆市南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南岸府发〔2026〕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大会工作部署,紧扣“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撑建设重庆高质量发展南部增长极,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九治”为牵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深化改革创新和数智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南岸力量。
主要目标:到2030年,美丽南岸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长江干流南岸段水质稳定保持II类,城乡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下降,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全域城乡整体大美风貌全面彰显,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全面筑牢区域生态屏障。到2035年,美丽南岸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表1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2025年 现状值 | 2030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
|---|---|---|---|---|---|
1 |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2 |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质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3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5 | ≥90 | 预期性 | |
4 | 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34.9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5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76.1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预期性 | |
6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87.5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预期性 | |
7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54.66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8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35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9.5〕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0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 — | ||||
11 |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 全面保障 | 预期性 | |
注:1.带〔〕为累计数;2.优良水体比例是在水质类别基础上叠加水生态指标,综合确定水生态环境达到“优秀”和“良好”状况的比例;3.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现状值根据市级核算数据。
二、深化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持之以恒治水
1﹒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建立完善“河长+”体系,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强化源头减污,推进雨污混接排查整治,实施低浓度接入口溯源整治,有序实施沿江片区、南山片区、四公里片区等老旧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有效收集和处理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优化协同高效的“厂网一体”机制。加强工业废水监管,加快建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效能,推进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监管和问题闭环管理。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返黑返臭防范机制。对长生河、大沙溪等重要支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巩固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完善码头生产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港口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到2030年,长江干流南岸段水质稳定保持II类。
2﹒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取用水许可管理,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统筹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重点领域节水,推进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及弹子石片区再生水利用。加强迎龙湖水库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确保下游渔溪河生态流量。强化长江白洋滩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措施。推动实施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配合市级开展水生态调查监测和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加强湿地用途管理,落实湿地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完善湿地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长江南岸段、长生河等河流缓冲带建设,推进实施渔溪河、兰草溪、团结湖水库水生态治理修复。严格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结合流域治理工程加强湿地与水系的连通,开展迎龙湖富营养化和水华监测,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推进长江南岸段、迎龙湖、长生河等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
(二)全力以赴治气
1﹒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全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问题排查整治,对低效失效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淘汰或升级。开展长生桥镇、南山街道中小微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引导符合条件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加强“散乱污”企业常态化监管。强化企业料场、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汽车制造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加强涉喷涂汽修企业VOCs治理设施监督管理。落实环保绩效分级管理,到2030年,新增至少7家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
2﹒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推动老旧车辆淘汰,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货车和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实施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用车大户入户检查。提高重点道路通行效率,优化调整城区柴油货车限行区域,严禁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执法检查,提升检验机构自觉守法、规范经营意识。督促船舶在停靠码头期间按规定使用岸电。开展加油站现场检查和油气回收抽测,继续推动落实错峰加油措施。
3﹒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落实控尘“十项措施”,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督促重点工地落实“一工地一对策”措施。严格混凝土搅拌站审批,推动实施搅拌站“规范一批、合并一批、关停一批”分类处置,加强混凝土搅拌站行业全链条、常态化监管。推动喻家沱、纳溪沟等港口码头、采砂堆场完善抑尘设施,实施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强化弹广路、广茂大道、南涪路等核心路段扬尘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加强清扫保洁。综合整治城市裸地,临时绿化、硬化或覆盖建成区裸地。完成露天焚烧分区划定,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机制,制定并落实南岸区差异化管控措施,与周边区县深化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
(三)全面强化治土
1﹒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措施。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2﹒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理,加强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落实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稳定达到90%以上。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加强长生桥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四)协同推进治废治塑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制力度管控。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建立产废单位全过程台账管理。推进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全面实施“五即”(即生产、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管理和“一码贯通”建设,实现危险废物全流程在线办理与实时动态追溯。强化“点对点”定向利用监管,进一步规范运输、利用等环节。加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管理,确保企业回收拆解作业规范、产物去向合规、环境风险可控。优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模式,探索“小箱进大箱”收集转运模式。扎实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完成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排查整治。
2﹒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链条治理。完善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优化实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推广应用建筑垃圾信息化平台,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堆放、运输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稳定运行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推广绿色建筑。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控。推动建设“互联网+回收”模式的“两网融合”点。城市生活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置。到2030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
3﹒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深化“白色污染”减量行动,对塑料生产、销售的企业、商户开展摸排检查和专项执法,从源头控制不合规塑料进入市场。规范农膜、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健全废旧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在快递领域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推广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替代产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两薄”塑料制品等行为。到2030年,农膜回收率保持在95%以上。
三、统筹治山治岸,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一)系统治山守护山城生态底色
1﹒保护区域重要生态屏障。加强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筑牢由长江南岸段生态涵养带、铜锣山生态屏障、明月山生态屏障及牛头山、广福山、迎龙湖等生态节点构成的“一带两屏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南山、明月山山体界线管控,实施封山育林和源头养护,增强生境斑块的连通性,保障生物觅食、活动和迁徙廊道畅通,筑牢山体生态屏障。
2﹒加强林草生态系统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依法依规审核占用林地项目。整治提升城市山体生态风貌,保护山体现有森林植被,推进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推进南山、牛头山等拆违建筑场地的复绿工作,恢复山体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持续推进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不断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3﹒强化重要生态区域监管。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界线确认、立标。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实施“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南山违建、毁林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精心治岸打造美丽湾区
1﹒持续扮靓滨水生态空间。统筹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强化长江岸线保护修复责任意识,督促指导违规码头制定岸线占用整改方案并落实。严格河道水域岸线分区分类管控,明确兰草溪、梨子园等河道管理范围。联合周边区县开展河道“清四乱”常态化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持续扮靓两江四岸水岸线,沿弹子石—龙门浩规划打造集休闲、科普、文化于一体的南滨C湾滨水空间。
2﹒加强河湖岸线安澜防护。加强滨江消落带管控,推进实施长江消落带生态修复。严格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结合流域环境治理等项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30年,水土保持率保持在80%以上。完成巨成石材石灰石矿C采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合理运用“生态+治理”“生态+利用”等修复模式,加强已修复矿山长效管护。
(三)持续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
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托南山植物园现有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运用AI技术升级构建智慧观测体系,打造生物多样性科普基地。加强候鸟迁飞通道、重点区域及鸟类频繁活动区域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及破坏栖息地行为,守护候鸟迁徙路线。加强南岸区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做好古树名木日常管护。开展农业、林业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时预警并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等外来入侵物种。
2﹒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开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情况跟踪回访。严格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及销售野生鱼利益链条。强化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救护与关键栖息地修复保护,保护和恢复区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科学评估长江禁渔和物种保护成效,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四、协同治城治乡,塑造整体大美山水都市风貌
(一)精管善治共建宜居美丽城市
1﹒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新建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管控,督促重点区域餐饮单位全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施南岸区居民楼油烟集群治理,强化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和清洗。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烧烤店(摊)巡查,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废气直排行为。实施城市噪声综合治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和成效评估。深化“空中飞线”整治成果,推动治理范围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延伸,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解决老旧垃圾中转站臭味扰民问题,推进解决充电设施建设带来的扰民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将其作为发现环境违法线索、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渠道,及时跟进解决相关合理诉求,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2﹒塑造整体大美山水都市风貌。点线面结合推进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商业区更新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闲置空间改造利用。提质打造弹子石—南滨路美丽都市风貌展示区,擦亮江城夜游等山水立体城市品牌形象,重塑山城江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风貌。推进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公园绿地建设,到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在13平方米以上。
(二)夯实治理基础建设美丽乡村
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因地制宜选择纳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规定,开展养殖污染排查防治。推进化肥农药精准施用增效,协同推广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和分类发展。引导乡村特色风貌改善,开展农村危旧房整治,实施农房集中连片更新,实施“一化(美化)、两改(改厨、改厕)”和村庄清洁行动,以院落、院坝、院湾为中心推进村庄“微改造精提升”。
(三)传承弘扬巴山渝水生态文化
深入挖掘南岸区山水城市特色与历史文脉传承,系统梳理区内五大名馆、三条历史老街、七座寺庙等存量文化资源,挖掘“烟雨海棠”等水文化故事,推动大河文明博物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建设。推动生态文化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非遗方面开发生态主题产品。推动生态文化转化利用,推动生态文化元素融入南山拉法基水泥遗址改造等项目,打造惠及公众、具有南岸特色的生态文化体验场所。持续举办生态文化活动,培育推广南山、明月山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五、聚焦碳排放双控,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
(一)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现项目选址、环评办理、执法、督察全链条监管。促进电子信息与软件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等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品智能化转型。支持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企业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建设灯塔工厂。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推动人工智能的应用,拓展覆盖治理、生活、生产等维度的“人工智能+”多元场景。升级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建设节能环保装备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
2﹒提速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制造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深化运用“工业绿效码”,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培育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培育“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标杆,通过AI质检、数字孪生技术优化生产线能耗。加强零碳园区公众参与,依托相关能源设施开展低碳宣传,引导企业、社区共同参与。
(二)推进建设清洁能源体系
1﹒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在经开区大力推进光伏发电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构建多能源点、多层级保障的能源供给体系,推进实施大石桥、台鸿等输变电工程,推进建设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调峰储备设施。
2﹒建设绿色能源消费体系。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大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实施力度,推动更多合同能源托管或合同能源节水管理项目落地。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巩固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成效,原则上不再新增燃煤锅炉。
(三)完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通过优化枢纽布局,依托东环线、纳溪沟港等关键节点有效衔接铁路网络与长江黄金水道,覆盖国际物流网络。构建多式联运体系,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滚装运输等组织模式,加快沿江铁路等线路建设。建设轨道交通周边路网、站点提升、公交便捷换乘等项目,高标准推进山城绿道建设,构建“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系统。
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升级。推动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环卫、邮政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采用新能源,其中,新增和更新公交车纯电动车占比保持100%。加大力度推广氢能汽车,推动氢动力汽车在市政、物流、环卫、冷链等场景的示范应用。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网有机结合,加快完善交通补能网络,推进建设加氢站。
(四)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1﹒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落实重点领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对装备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及重点能耗企业加强节能监察和碳排放核算,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碳排放评价。加强装备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预警,并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推动龙头企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申请碳足迹标识认证。
2﹒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提升气象监测预警与气候服务能力,强化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的影响评估。加强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森林火险等的预警能力。推进实施桥隧应急供水互联互通管道。按照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完善城区防洪护岸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建成区易涝点整治。推进建设“海绵城市”,增强城市雨水渗透、调蓄与利用能力,减少城市内涝风险,到2030年,海绵城市建成率达到80%。
3﹒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下乡销售,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港口、城市物流、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以旧换新。持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更多企业融入绿色供应链。接续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美丽中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推动“碳普惠”公众参与。
六、加强防灾控险,切实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一)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
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推动完成立行立改问题整治,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实施分级分类整治。严格源头预防,加强金属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涉重行业环境监管。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落实电磁辐射设施分类管理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强化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实施放射源从使用、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组织辐射安全与应急响应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二)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
加强森林火险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防火检查、日常巡护、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森林防火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及时更新补充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将森林防灭火纳入“十户联防”。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摸清隐患点规模、威胁对象及变形趋势,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台账。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对新发隐患立即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体系,优化升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联合气象部门开展风险研判,发布分级预警。抓好地质灾害科学防灾治理,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分级分类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开展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避险搬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健全生态安全应急防护体系
1﹒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加强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强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经开区环境风险管控,严格入园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园区环境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实现环境风险动态评估与精准管控。
2﹒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长生河等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常态化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实战效能。及时修订、动态更新全区、镇街、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特征污染物处置物资,构建区、园区、企业三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3﹒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和治理。严格执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禁止、限制、限排要求,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通过环境信息披露、科普宣传等途径增强全社会环境健康风险防范意识。
七、突出改革创新,助推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1﹒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与环评、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及时、准确、全面披露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案件移送、证据固定、信息共享流程标准化。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判结果执行情况跟进监督,因地制宜实施“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方式。加强与周边区县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上的协作。全力配合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系统制定督察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严格台账销号,确保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长效巩固。
(二)推动市场激励政策创新
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改革,完善企业碳账户系统,落实“碳惠通”等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深化水权交易改革成果,落实以排污许可证为基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财税优惠政策。推进绿色金融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与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修复等相关的绿色债券,推动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明月山区域深入挖掘生态产品价值,以巴渝民宿、田园生活为特色,发展集生产加工、农事体验功能为一体的都市田园综合体,凝练形成特色转换模式。
(三)全面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1﹒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支持区内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低碳减排、能效提升、清洁生产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南岸经开区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提高绿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支持绿色低碳科技领军企业常态化、前置性参与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决策咨询。
2﹒提升现代化监测执法能力。全面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数智化转型。依法依规推进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规范数据联网。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数字化能力,强化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运用,推动排污许可和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协同监管。
3﹒全面融入全市数字化治理大格局。全面接入和应用市级数字化治理系统,深度融入中心城区一体化实战,同步推进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住建等多部门数据系统整合。利用物联感知技术远程发现非法捕捞、污水直排、垃圾堆放等行为,并通过基层智治平台快速派单处置,形成“主动发现-智能派单-快速处置-反馈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
八、规划实施
抓好规划落实,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继续加强与媒体合作,争取更多宣传、示范活动在南岸开展,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根据市级要求,落实规划实施进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等监测评估要求,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