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储备2026年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4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储备2026年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的补充通知》(桂农厅函〔2026〕74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经过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级、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属单位择优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对2026年第二批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产品加工)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4日前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反映(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1-5855228,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6年第二批农业新质生产力(农产品加工方向)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