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驻日照高校,市直和国家、省驻日照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鼓励支持全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与转化成果能力,充分发挥重点研发计划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我市科技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6年日照市科技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为政策引导类项目,无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将依托市级科技创新政策,提供产学研对接、仪器共享与融资推介服务。对成果突出、具备转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我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及民生公益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

工业类: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和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支持钢铁、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农业海洋类:支持粮食作物、蔬菜、林果、花卉、畜禽、水产等良种选育、种养加技术研发,重点支持茶叶、蓝莓、葡萄、大樱桃、生猪、鸡、羊、鲜切花以及以三文鱼、石斑鱼、海马、梭子蟹、对虾、牡蛎等为代表的水产养殖等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功能性成分提取及特殊疗效产品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与风险评估技术、全链条追溯与信息化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优先支持由山东省科技特派员主导实施的项目。

社会发展类:支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和生态环境方面的绿色低碳、美丽日照建设、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三废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城镇化发展、气象服务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开展人口健康方面的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的预防和诊疗技术、中医药发展、社会适老化、医养结合、智慧养老、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支持开展公共安全方面的国家安全、禁毒、考古、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应急、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应用技术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及其他驻日照高校、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科研设备、项目基础与支持政策,能够根据项目需要落实科研经费,确保项目任务按期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四)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以上并不超过3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以项目立项文件印发日为启动时间。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已申请及在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已有2项在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已有3项在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以项目主要成员的身份申报。

(六)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还需分别提供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申报材料时,须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及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锚定真实存在的技术痛点、产业堵点和民生服务短板开展项目设计,杜绝脱离实际的空想式选题、同质化选题和低水平重复选题。项目实施路径须具备可落地、可执行的实操性,研发攻关内容要与单位现有研发基础、人才团队、配套条件高度匹配,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能够形成实实在在的技术突破与创新成果。

在经济效益层面,项目需明确可量化的预期产出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带动核心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新增年销售收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拉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值增长、推动相关领域研发投入强度提升等,能够为申报单位自身发展、所在行业提质增效提供切实的经济支撑,助力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的竞争力持续增强。

在社会效益层面,项目需清晰体现对社会发展的正向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带动相关领域就业岗位扩容、赋能民生服务领域的技术升级、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填补区域关键技术空白、培育本土科技人才梯队、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等,能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的创新动力。

(二)项目实施属地管理,由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担任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直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高校和国家、省驻日照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指导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审核材料,认真遴选、确保质量、择优推荐。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三)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电子版材料(以“项目领域+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同步报送。各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0日前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910,电子版同时报邮箱zypzk@rz.shandong.cn。

咨询电话:资配科 8778036 8773169

联系地址:东港区济宁路369号国动大厦910室

 

附件:1.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书

      2.项目推荐汇总表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