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函》(附件1)要求,为做好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集中推荐,现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天津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征集市场监管领域科技专家、信息化专家、财务三类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作风学风,能够客观、公正提出意见建议,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熟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科技或信息化工作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有相关领域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突出贡献、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条件

1.科技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具有市场监管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研发经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牵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国家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职。

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信息化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具有信息学、计算机科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特长,熟悉信息化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牵头承担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大型信息化项目3项以上,且项目成果已在相关领域中成功应用;

(2)现从事信息化相关工作,了解行业和计算机学科技术领域发展趋势。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专家。熟悉科技或信息化项目经费管理制度,项目评审经验丰富的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

   三、推荐程序

(一)账号申请。本次申报均通过“总局科技管理平台系统”(https://service.pms.org.cn)进行网上申报。各专家所在单位需要填写账号开通申请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市场监管委电子邮箱,申请创建单位账号。单位账号创建完成后,各单位需要按照操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自行为拟推荐的专家创建专家申报账号。

(二)个人申报。专家通过申报账号登录“总局科技管理平台系统”,进入“专家推荐管理”模块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填报完成后下载申请登记表(附件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将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三)申报单位审核。专家所在单位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总局科技管理平台系统”,对专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后系统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委。

(四)市市场监管委审核。按照专家申报类别,市市场监管委将分别对科技、信息化、财务领域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联系申报专家补充提供审核材料。审核结束后,各审核部门于10月28日前择优出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由委科技交流处统一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

   四、集中推荐时限

参加本次集中推荐的,专家所在单位需于10月13号(星期二)前将账号开通申请(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委邮箱scjgkjyhzjlc@tj.gov.cn。各专家要在10月20号(星期二)前完成本次集中推荐的系统填报、所在单位审核后系统提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专家对其填报内容负责,专家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保密要求。如存在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取消推荐专家资格。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函

       2.账号开通申请

       3.系统操作手册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申请登记表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2026年10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

系统账号开通及科技专家审核:陈璐瑶,63081359

信息化专家审核:安东,24452203

财务专家审核:郭小茜,233137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