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地名文化,根据《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认定工作方案》规定,经镇(街道)申报、区级审查、市级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名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佛山市民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电子邮箱:sityd@mz.foshan.gov.cn
联系电话:0757-83217100
附件:1.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
2.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
佛山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