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依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附件2)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1.积极组织域内符合雏鹰、瞪羚、独角兽标准的有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2.依据市科技局反馈的申报企业名单,对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导出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3.将推荐函和推荐名单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企业处。
二、各有关单位
申报方式、时间和相关要求详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曾军阳23983007
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孟凡博、牛国强83186055
市科技局:董飞龙 22728217
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和平区31887026
沈河区24841420
铁西区25362507
皇姑区86847090
大东区88313288
浑南区28203060
于洪区25320518
沈北新区89863569
苏家屯区89814368
辽中区87882458
新民市87852096
法库县87119528
康平县87345569
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83777912
附件:
附件1:X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推荐名单.xlsx
附件2:X市雏鹰企业评价备案企业名单.xlsx
附件3:入板培育(挂牌)及股权登记协议.doc
附件4:企业征信采集查询授权书.docx
2026.5.13关于印发《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办法》的通知(辽科办发〔2026〕21号).pdf
关于开展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备案的通知.pdf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