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高素质农民培育按照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和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人才需求,按照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6〕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6年河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6年,全省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10147万元,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35万人以上。

培育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应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专项工程

重点组织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等专项工程。

专题任务

重点组织实施农机手技能提升、数智技术应用、乡土文化能人、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等专题任务。

工作要求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科学组织开展需求摸底、学员遴选、师资配备、课程设计、培育实施、跟踪服务、资金监管等各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共青团、妇联、退役军人等单位协调联动,做好重点人群培育。创新培育方式,深入挖掘培育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