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厦委办发〔2022〕20号)工作要求,市科技局拟支持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载体,以创新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现将2026年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的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我市衔接省级科技特派员制度,选认服务厦门市涉农企业的科技特派员,对接科技特派员解决乡村各类创新服务需求。为充分发挥省级科技特派员桥梁纽带作用,市科技局拟支持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展示、技术培训、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服务,更好地服务我市乡村振兴建设。

二、重点支持领域与数量

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立足服务“三农”,服务内容可由传统农业向村集体经济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智慧农业等方向拓展。

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每个项目拟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完成时间统一为2028年8月30日。每个方向立项数量、资助金额详见指南。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厦经营企业、事业单位。项目主要创新服务活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地点应在厦门市域内。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2.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应按照《厦门市科技特派员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2号)的要求,用于技术研发,创新示范的成果展示、设计、技术推广等。立项后的项目管理流程,参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

3.申报单位需与省级科技特派员共同参与项目申报,且要求省级科技特派员专业领域需与申报项目核心方向高度匹配,确保其能为项目实施提供精准技术支撑。

项目组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项目组内须吸纳符合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家至少5名共同参与项目申报,并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成为服务厦门市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同时,项目成员从事的专业领域须与申报项目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环节直接相关,具备支撑项目顺利推进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

项目执行期间,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将从项目组成员中推荐部分人员为福建省省级科技特派员(具体选认标准与流程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届时发布的通知为准);被选认人员自选认之日起,将统一参照《福建省省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要求进行管理,需严格履行省级科技特派员职责,积极参与项目技术服务等工作。

4.项目应设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策划及后续管理,对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成效等承担责任。

5.申报单位重视科技创新,熟悉我市科技特派员政策,能主动对接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近三年承担省市级科技项目;有获奖科技成果、农牧渔业丰收奖或取得发明专利;具备开展农作物品种研发、品种应用的技术能力;有前期相关工作基础;项目组中有女性科技特派员参与。

6.申报单位能为乡村创新创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展示、技术培训、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服务。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企业负责人。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项目申报:

(1)逾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2)尚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社会领域信用联合惩戒记录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重大事件。

8.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项科技特派员载体项目。已有在研科技特派员载体项目的企业不可牵头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5.项目为联合申报的,参与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含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

6.个人科技特派员声明;

7.项目中的省级科技特派员证明。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辑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并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提交。

五、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申报指南及附件具体要求,进行网上系统填报,经市科技局形式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市科技局组织集中受理、材料审查和集中评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30号—11月8日17:00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00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6号楼。单位可采取邮寄方式(收件人:刘老师2032232),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咨询电话:203223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397711

业务咨询电话:202700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