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园区: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我市2026年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储备、遴选培育工作,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6〕19号)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2026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应在市级区划范围内,原则上应依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为准)。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
(二)已有创新型产业集群按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发展,重新申报认定。
(三)对暂未达到国家级申报标准,但产业基础较好、有培育潜力的集群,征集后将择优推荐纳入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库。
二、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集群牵头建设单位,于10月10日前与市科技局联系,并将集群简要情况材料(含电子版、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jgxc@163.com。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估,研究确定拟申报集群方向后,统一对接省科技厅办理后续申报事宜。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电话:0591-83363411;
联系邮箱:skjgxc@163.com。
附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