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委宣传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20号)的规定,确认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为湖南省第十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文化企业。
名单所列转制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20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财政、税务、宣传部门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转制文化企业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报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委宣传部核查。
附件:湖南省第十二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