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发改局:

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稳投资、促增长的关键作用,夯实“十五五”规划高质量实施项目支撑,依据《天津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7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7年市级重点项目分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和重点谋划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续建项目和已确定在2027年开工的新建项目;重点储备项目是指拟于2028年及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重点谋划项目是指处于前期策划、研究、论证阶段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7年市级重点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

(二)重点建设项目应已落实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建设条件,在2027年年底前完成法定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的新建项目,或已经开工建设的续建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应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已纳入202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的项目外,原则上应继续申报为2027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三)重点储备项目应已完成或已确定可于2027年完成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取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需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并列入同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企业投资项目需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手续。

(四)重点谋划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产业政策等要求。

(五)已列入国家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优先列为市级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资金支持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必须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

三、行业领域

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项目,应按照重点领域及细分行业,推荐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名单。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有:

一是未来产业创新。包括科创平台、脑机接口、量子科技、未来能源(绿色氢能、可控核聚变能)、未来网络与通信(6G)、智能机器人、低空经济、海洋经济。

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中医药、化学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医疗器械)、航空航天(飞机、直升机、无人机、运载火箭、卫星及超大型航空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安全、外设终端等)、人工智能(算力平台、算法模型、数据服务)。

三是先进制造业。包括绿色石化、装备制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轻工、现代冶金、循环经济。

四是现代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运输与航运服务、商务服务、现代商贸)、生活性服务业(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居家和家庭服务)。

五是社会文化事业。包括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全民健身、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其他社会事业等。

六是重大民生改善。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危旧房改造等)、示范小城镇、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产业融合)。

七是重大基础设施。包括能源领域(油气管网、储气调峰、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开发利用、新型储能等)、交通领域(机场、水运、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领域(市政道路、供水排水设施、老旧燃气热力管网改造、停车场等)、水利领域、生态环保(区域生态治理、节能降碳、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片区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确认”方式。

第一步,线上申报。10月9日起,项目单位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https://125.39.227.108:20249/,以下简称平台)互联网端完善项目信息后提交申报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

第二步,线上审核。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同步开展项目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推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对口处室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形成初步清单。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第三步,线下确认。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处负责将初步清单分发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将书面意见和项目清单正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委。线下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

第四步,公开发布。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项目成熟程度、规模体量,择优选取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形成市级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建议清单,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工作要求

2027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将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由项目单位主动申报,经初审、复核后纳入,同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及市发展改革委业务处室可直接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

(一)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逐一梳理规划支撑项目、政策资金项目,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大项目、好项目应报尽报。

(二)充分利用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契机,及时将项目谋划优秀成果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推动。

(三)认真做好项目信息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建设内容、起止时间、联系人、融资需求等基本信息,避免因项目信息不全、不实影响申报结果。

(四)重点项目原则上不打捆申报,实行“一项目一代码”,项目代码以24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准,按照项目归属,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线上审核推送和线下确认,避免重复申报。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