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园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461号),现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度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企业、园区可自愿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推荐对象应优于本地区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平均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并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

近三年有未正常经营生产、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垄断行为、督查发现严重问题、节能监察整改未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绿色工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对标《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等水平行业领先;列入本地区省级绿色工厂名单。重点行业企业按相应行业要求自评价,其他企业按《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自评价。

(二)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母公司,优先推荐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行业领先,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占比较高,有效带动链上中小企业绿色升级。

(三)绿色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水平同类领先;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跨行业耦合提效、绿电直连等,实现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

三、动态管理

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对照新申报评价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现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不再保留。达不到新评价要求的,按程序适时移出现有名单。

四、工作程序

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绿色工厂优先推荐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请于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填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审核,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发布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及动态管理移出、更名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区要完善梯度培育机制,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构建绿色诊断对标、技术改造升级、梯度培育建设、持续改进提升工作闭环;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指导,利用绿色金融等政策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验证应用和改造升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

(联系人:朱宇鹏0592-2896598 杨铭0592-5126673)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2.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

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