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于2026年9月28日至9月29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第四届“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的271项产品(服务)执行标准进行了评价,共173项标准评价结果为“先进”(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睿琪;联系电话:027-88701903,027-88234863;

电子邮箱:hbsqizls@163.com。

附件:通过第四届“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的标准名单

“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