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等要求,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一体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补齐基层回收网络短板,强化标准规范引领,全面提升电池检测评估、安全暂存、规范收运、高值资源化利用全链条能力,助力全市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揭榜挂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立足全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增长态势与废旧动力电池报废增量趋势,统筹布局两类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全链条体系。充分调动整车制造企业、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第三方回收服务机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网络等多方市场主体活力。打通检测评估—规范收集—安全暂存—合规运输—综合利用—数字化溯源完整业务链条,推动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电池全部导入合规处置渠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
本揭榜任务建设周期为三年,自揭榜建设单位正式名单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揭榜重点任务
聚焦健全完善全市动力电池(含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全链条服务网络体系,对标国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态环保、贮存管理、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各项规范要求,设置7项揭榜任务。揭榜单位可结合自身业务技术能力,选择侧重单一类型或者兼顾两类动力电池开展体系建设,鼓励具备两类动力电池完整处置能力的市场主体统筹实施全部建设任务。
(一)暂存服务网点建设
结合各区县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空间分布、区位条件,分类布局适配两类动力电池的暂存服务网点。可依托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新能源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再生资源站点以及企业自有合规场地,采用自建、共建、委托运营多种模式设立暂存服务网点。
严格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防爆存储、消防灭火、视频监控、温湿度实时监测硬件设施,编制专项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网点最大暂存容量、最长贮存时限,落实电池分区存放、全流程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两类电池实行物理隔离存放;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有效防范电池热失控、火灾爆炸风险,严禁超容量、超期限贮存废旧动力电池。
揭榜考核要点:网点布局数量与区位合理性、安全设施配置完备性、台账规范化管理水平、风险防控机制落地执行等成效。
(二)检测评估网点建设
依托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整车售后技术中心、专业电池检测实验室建设检测评估网点,可与暂存服务网点合并建设,也可独立设置。网点需具备多品类退役动力电池容量检测、外观筛查、安全风险判别能力,严格按照分级分类国家标准开展检测作业。
严守行业管控红线,严禁将废旧动力电池拆分重组后回流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禁止应用场景;经检测无环境危害、安全可控的废旧动力电池,须直接移交具备资质的综合利用企业处置;完整归档全部检测原始资料,与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稳定数据互通。
揭榜考核要点:硬件检测能力条件、电池管控及红线执行情况、检测档案完整留存情况、平台数据对接质量与稳定性等要求。
(三)回收服务网点与骨干网络建设
综合考量区域人口密度、电动自行车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分层分级布局回收服务网点。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升级改造分拣预处理基地,强化两类废旧动力电池归集收储、分类分选、安全放电预处理核心能力,筑牢资源化利用前端物理处理作业基础。
持续拓宽多元化回收端口,深化与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新能源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业务协作,落地“换新 +回收”“以旧交废”市场化回收机制;充分挖掘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第三方回收机构、电池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渠道潜力。大力推广预约上门回收、线上预约线下交投等便民回收模式,覆盖个人、企业等多场景废旧电池交投需求。
揭榜考核要点:回收网点区域覆盖范围、预处理基地建设及实际运行效能、多元化回收模式落地实施等成效。
(四)安全运输网络建设
搭建适配全市两类废旧动力电池的专业化安全收运网络。废旧动力电池转运业务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对应的货物运输资质,严禁无资质市场主体承接废旧电池运输业务。
建立涵盖暂存服务网点、检测评估网点、回收服务网点、预处理基地、综合利用企业等多主体的常态化转运协同工作机制,根据电池品类、外壳破损风险等级落实专项包装防护、押运管理要求,完善全流程转运台账记录,实现运输环节闭环管控,坚决防范运输环节安全事故。
揭榜考核要点:满足运输资质合规管理、转运全流程管控执行、转运台账完整度、运输环节零安全事故等要求。
(五)数字化溯源监管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动力电池标识与全流向溯源监管要求,两类动力电池所有数据信息需与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对接。
归集电池来源编码、数量、检测评估、暂存、运输轨迹、处置及产物流向等核心数据,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数字化阻断非法翻新、非法拆解渠道。
揭榜考核要点:完成全链条数据接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确保数据报送时效与质量等要求。
(六)标准研制与行业自律建设
对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版)》,联合科研、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围绕基础通用、收集分类、物理化学处理、综合利用产品、绿色低碳方向,编制适配重庆的团体、地方标准,覆盖网点建设、暂存、检测分级、包装运输、预处理拆解等关键环节。引导企业对标提升工艺装备、安全环保、能耗物耗管控水平;依托行业协会完善自律机制,开展政策标准宣贯,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地。
揭榜考核要点:完成标准编制成果、行业自律活动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实效等要求。
(七)政策宣贯培训与公众宣传引导
开展分层分类宣传培训。面向电池生产、整车、4S店、维修、拆解、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安全、固废管理、职业防护、政策标准专题培训;面向社会科普废旧电池火灾风险,引导公众将废旧电池交至合规网点,杜绝私自拆解、随意丢弃、卖给非正规回收人员,拓宽科普渠道,营造合规回收社会氛围。
揭榜考核要点:企业端培训场次、社会宣传渠道、公众科普成效。
三、揭榜申报主体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预处理及综合利用相关业务,拥有收储、流通、处置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单位,可独立申报揭榜。申报主体可聚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或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单一赛道开展申报,鼓励同时布局两类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
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整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联合体联合揭榜,贯通“收集—储运—处理—利用”全业务链条。联合体须明确1家牵头单位统一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厘清各成员单位权责边界、任务分工与出资比例。
四、揭榜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联合体含全部成员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及相关领域黑名单。
(二)具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产业化项目基础,拥有稳定上下游协作体系。
(三)提交的实施方案中网点布局规划、暂存贮存管理、预处理工艺、运输保障、应急处置、从业人员职业防护等内容对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版)》,严格落实安全设施配置、个体防护装备、贮存时限、应急预案、人员防护等硬性指标要求。
五、揭榜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区县初审推荐。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揭榜申报,指导编制三年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编制提纲详见附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展初审。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26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绿色发展处。
(二)专家评审及公示。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评价任务匹配度、网络布局科学性、两类电池方案可行性、标准体系建设举措、安全环保防控、数字化溯源方案、投资保障、示范创新价值。根据标准选择确定拟入围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印发揭榜入围名单。
(三)动态评估与退出管理。揭榜任务实行年度绩效评估制度。区县经济信息委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市经济信息委在区县评价基础上组织专家核查,重点核查揭榜任务完成进度、对标国家动力电池标准体系推进成效、安全环保合规情况、网点实际运行成效、溯源数据报送质量。年度评估结果合格的,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年度资金支持;对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安全环保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直接取消揭榜资格,移出揭榜建设单位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揭榜挂帅工作,广泛动员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严格做好材料初审,压实属地协同推进责任。
(二)突出安全环境底线。揭榜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任务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坚决守住安全环保底线。
(三)强化示范引领。揭榜单位要注重模式创新,及时总结可复制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全市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整体提升。
联系人:向华瑞;联系电话:63896750。
附件:揭榜挂帅申报书(编制提纲)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