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同意“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合并变化事项申请,重大变化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通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名单.docx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同意“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合并变化事项申请,重大变化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通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名单.docx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