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申报、推荐、专家现场考察、评审等程序,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首批眉山实验室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单位(人)身份信息予以保护,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612室
邮政编码:620010
联系方式:徐维棵 杨阳,028-38168883
附件:2026年度首批眉山实验室名单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