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6〕163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核实我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统计指标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我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报送的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

二、复核内容

请有关孵化器对2025年度统计报表中以下12项重点指标进行逐项复核:

1.孵化器综合服务收入;

2.孵化器投资收入;

3.孵化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接受专业培训人员数量;

4.与孵化器或在孵企业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且协议在有效期内的创业导师数量;

5.孵化器当年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

6.孵化器当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收入;

7.孵化器当年新注册企业数量;

8.在孵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9.在孵企业当年知识产权授权数量;

10.在孵企业当年技术合同成交额;

11.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

12.当年获得孵化器孵化基金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

三、工作要求

请有关孵化器认真核对上述重点指标填报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逐项核实数据。对照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对上述12项重点指标逐项进行核查,确保填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提供佐证材料。针对有填报数据的重点指标,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业务凭证、统计台账等能够支撑相关数据的原始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与填报指标对应,能够清晰反映相关数据来源,便于核查。

(三)填写复核情况表。根据复核结果如实填写《重点统计指标复核情况表》(附件2),确保核实后数据与相关佐证材料保持一致,并于10月12日前将盖章版、可编辑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hkcjgx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孵化器名称+2025年度重点统计指标复核材料”。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

      2.重点统计指标复核情况表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贺杰禹,联系方式:0756-2251010)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2:重点统计指标复核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