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5〕17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琼科规〔2025〕9号)要求,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行政决策、项目公示等程序,2026年产业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清单方向)第一批立项项目8个,安排经费177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5〕17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6〕1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6〕2号)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提交任务书,省科技厅审定确认完成签订,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立项。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要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作为项目任务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三、使用公共财政资金购置的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名称、规格、功能等信息和开放制度提交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

四、项目执行到期后,承担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无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系统自动判定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

五、联系电话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0898-65309922;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与科技处:0898-65383200;

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400-161-6289;

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0898-65329449。

附件:2026年产业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清单方向)第一批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