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1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单位名单及科普影视作品核定工作,省科技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单位名单及科普影视作品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30天,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公文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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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曾珊珊65320531
附件:海南省关于享受科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单位名单及科普影视作品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