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查,现将自治区国资委拟推荐第十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33名(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直接在本版反馈意见,或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10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自治区国资委企干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号,自治区国资委1001室,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282513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推荐第十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