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商发〔2026〕15号)和《关于做好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财〔2026〕20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区级审核、专家评审、项目初审等程序,现将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第一批拟纳入支持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10月9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商务局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南京市商务局服贸处(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号;邮编:210000;联系电话:025-68539702)。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南京市商务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