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夏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重大涉险和较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到2030年,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有效建立,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更加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和基层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现良性互动。

专栏1  “十五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内容预期值属性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约束性指标,2030年与2025年指标值对比
2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6%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
5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0.9预期性指标,“十五五”年均值
6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13000
7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0.8%

二、完善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

(一)完善统筹协调职能

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强化各级承担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防范应对灾害事故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细化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健全联合指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灾情通报、跨域救援等协调机制。

(二)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等要求,完善并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抓好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完善风险隐患排查、调查评估制度,严格规范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统筹抓好自治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优化方式方法,加强中央及自治区考核巡查结果运用。

(三)提升应急指挥质效

制定完善应急指挥机制指导性意见及配套制度,分级修订应急响应手册、指令清单,健全集中统一、扁平高效的应急指挥和责任体系。对标建设各级应急指挥部,推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延伸,提升容灾备份能力。建立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明确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工作职责,提升灾害事故现场统一指挥和专业指挥效能。建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队伍,健全完善训练演练、协同保障等机制,提升“三断”等极端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

(四)强化协同应对机制

强化“一体化综合协调、专业化监测预警、专项化应对处置”协同应对机制。优化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常态联值联勤模式,完善关键时段多部门联合值守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优化事故灾害信息获取、研判、核报、复盘等机制。建立各级应急指挥部与同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信息互通机制,推进各级应急指挥部与110、119、120等平台灾害事故信息共享。推进跨区域联演联训和协同处置,强化区域流域联防联控能力。

专栏2  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部建设。完善各级应急指挥部场所和功能设施,及时更新和补充先进适用通信装备和保障装备。自治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建立视频调度会议系统,推动相关部门、救援队伍、重点企事业单位等24小时视频联通至各级应急指挥部,加强现场视频图像实时传输能力。依托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自治区应急指挥部数据灾备与通信备份节点。2.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加强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等通信网络建设,科学配备各类应急指挥通信装备并根据技术发展实施装备迭代更新。

三、构建专业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一)强化监测预报预警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健全分级监测处置机制,推动企业和园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数据联网,切实提升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监测、异常信息识别和关键环节预警能力。完善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应急管理、气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地震、林草、文化和旅游等部门预报预警信息系统的双向开放、融合研判机制,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全覆盖监测预警网络,全面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和灾害链风险研判能力。推动重点区域地震立体监测站网、监测中心建设,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全区灾害预警快速发布机制、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和应急叫应终端运行机制,完善应急广播体系,优化信息播发处置流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指令,推动应急预案、避险疏散、应急响应有效衔接,提升城乡预警信息发布到户到人的时效性和精准度。健全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制度。

(二)健全源头管控机制

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空间管控机制,完善重大项目风险评估论证制度和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在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立项、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严格落实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动态更新与应用,开展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持续完善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和风险防治区划。优化安全准入联审联批与审管联动程序,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动态更新并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禁限控”目录。持续推动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健全风险等级动态管控机制,力争全部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推动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强化跨行业领域及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严格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加强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建设。

(三)强化风险隐患治理

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深化信息系统赋能应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持续深化整治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分类分级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与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全员参与风险隐患共治。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分区域、分灾种、分行业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确保闭环管控。

专栏3  事前防范能力提升工程
1.安全生产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及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结合实际推进系统联网、深化系统应用。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施给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地下综合管廊等数字化改造。2.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面对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推进自然灾害监测站点智能化改造和布局优化,增补黄河沿线、城市密集区及偏远乡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点;新增X波段天气雷达,提升气象短临预报预警能力。

四、筑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系

(一)强化安全监管质效

深化“监管+专家服务”,持续推进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健全完善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开展常态化风险研判与精准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强化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形成调查、整改、销号、问责闭环。指导企业提升从业人员工伤预防能力。加强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管理,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指导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审验清理,强化对基层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科学制定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适时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全流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巡查检查工作,持续提升非现场执法和精准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分类分级执法和协同联动执法机制,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以及失信行为认定、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刑纪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化重点专项整治

纵深推进危险化学品、燃气、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充电宝等全链条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矿山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加强煤炭深部安全开采,推进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开展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全链条管控。推进高层建筑、民政服务机构、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新型储能等产业新兴风险的系统性安全防范。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源头治理,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巩固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民航飞行安全等重点任务成果,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成效,持续补齐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短板弱项,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加大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执行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指导监督企业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专兼职人员。支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正向激励措施机制。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全面排查推进老旧装置和落后工艺淘汰退出、升级改造,实现设备换新、机器换人、生产换线。结合实际推进灾害严重矿山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矿井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快掘成套装备、智能化铲装及运输等装备。推动反应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技术、新装备,推动涉及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等要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提升行动,实施老龄化油气长输管道高风险区域改造、铁路客站安全设施和老旧线路改造,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动创建安全智慧油气田和油库。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区域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加强涉客船舶、漂流项目等安全监管和溺水涉险重点区域部位管控。加快推进烟花爆竹全链条数据汇聚和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专栏4  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工程
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按照标准配齐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装备。各地结合实际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点,推广应用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

五、建立一体应对的防减救灾体系

(一)提高抗灾设防水平

加快补齐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一河三山防洪五城防涝一带防震“1351工程”防灾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道治理,实施病险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不断完善城乡供水设施、抗旱水利设施。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深化排水防涝通道整治提升,推动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动态清零,完善城区与周边水体洪涝应急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地下设施及其连接通道等重点设施排水防涝能力。精细化调查高陡边坡、地质构造复杂区等重点风险区,加强削坡建房管理,强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有序推进“空心村”因灾搬迁撤并。实施地震活动断裂带深度探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抗震设防管理,推进房屋建筑抗震排查鉴定与加固改造、搬迁避让,着力提升城乡建筑抗震设防能力和地震风险防范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地震损失。开展重点林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航空护林体系建设。

(二)提升基础设施韧性

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城市桥梁、高速公路、隧道等设施安全运行监测。推进城乡“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紧急避险、应急救护、人员安置等功能嵌入,建设安全可靠韧性城乡。科学谋划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与标准化提升改造,规范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行业部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运维管理。发挥人员掩蔽工程的应急避难功能,强化与应急避难场所评估互认,推动人员疏散场所与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兼顾、标准互通、双向利用。

(三)组织灾后救助恢复

建立健全灾害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机制。加强灾后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强化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基本保障。完善灾害救助与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有序衔接机制,健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快速识别响应机制。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人口灾后救助,加大产业就业帮扶。支持引导红十字会、宁夏慈善总会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开展捐赠及救助帮扶活动。

专栏5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
1.自然灾害防治。全方位、系统性提升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和水平。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清水河、苦水河等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和山洪沟道治理,推进病险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落地。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避险搬迁及重点房屋抗震加固。推动市、县(区)现有避难场所改造提升。2.地震断裂带深度探查。开展深地震反射探测、地质填图、断裂活动性鉴定及银川隐伏断层重点区探查;在海原等3县先行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实现高烈度县级城市全覆盖,编制宁夏地震危险区划图。开展易发生燃爆事故的化工园区地震安评。

六、建设专常兼备的救援力量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健全队伍建设管理、指挥调用等工作机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专业化建设,支持国家消防救援局宁夏机动队伍营区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企业规范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高风险地区力量预置。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关键装备更新,指导各地加快洪涝、城镇火灾等重点领域关键装备列装,实战测试验证并推广配备先进救援装备。推进军地应急救援力量、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将民兵平时应急救援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统筹保障,提高协作联动效能。推进全区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编制重点社会应急力量名录,有序引导社会、企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行动。

(二)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健全完善航空应急协同救援机制,规范航空应急安全飞行活动,拓展“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应急侦测”等场景应用,全面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动态更新确认直升机起降点位,不断完善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布局。推动建立航空应急救援空域审批“绿色通道”,提升航空器专业化运维保障能力。

(三)提高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常态化组织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开展联训联演,持续开展军地联合“应急先锋”系列综合实战性应急演练,提升协同联动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化分级点验评估工作,统筹调配救援力量,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和救援作战能力。

专栏6  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和驻地营区、物资储备库、以水灭火、停机坪(机降点)等专业基础设施,配备无人机等智能防灭火装备。推进林火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系统,火险预警、防灭火通信专网等建设。2.航空关键救援力量建设。建成固原航空护林站,推进银川航空护林站立项建设。租购并举合理配备应急航空器,研究探索航空救援战术战法。

七、健全科学完备的法制预案体系

(一)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

加快推进宁夏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修订,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配齐配强法制审核队伍,科学编制并依法及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启动实施第九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行业法治素养。

(二)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宣贯、实施、监督与反馈机制,结合实际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制修订,将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纳入监管执法和专项检查。充分运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标准查询与应用的数字化服务水平。

(三)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展新一轮自治区层面应急预案制修订。推进应急预案标准化建设,完善制修订及评估论证程序,进一步规范风险评估、资源核查、案例分析、专家论证、备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常态化演练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完成“1+N”预案编制,推广村(社区)编制分灾种“应急处置卡”,按规定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演练,持续深化专业性、精准性和操作性。完善极端天气转移避险预案,优化人员转移避险及重点人群优先转移机制。制定完善“三断”情况下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和救援处置工作方案,优化大震巨灾应急措施。编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工作方案、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准备预案。定期评估、修订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地震、防汛抗旱等专项应急预案。综合运用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突发事件复盘等方式修订完善预案,切实提升实战效能。

八、强化可靠有力的支撑保障体系

(一)深入推进智慧应急建设

全面开展全域智慧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信息系统深度接入,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应急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可视化调度与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实时呈现。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落实“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加快应急管理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健全智慧应急系统长效运维机制,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与持续赋能。构建云、网、端一体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提高应急管理领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二)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发展

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技术预测与实战需求研判,推动自治区级应急管理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装备研发。统筹科研资源和力量,依托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应急管理业务技术支撑能力。鼓励开放应用场景,推行“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推动“高精特专”、“小快轻智”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

(三)强化综合应急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压实属地分级储备责任。实施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新建中卫等市、县(区)物资储备库,分级分类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联动机制,统筹实物、协议与产能等多元储备模式,引导社区家庭、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应急物资保障。落实行业物资保障职责,健全定期点验、维护保养及到期处置等全链条管理制度。优化储备库布局,各地在多灾易灾乡镇、高风险村(社区)因地制宜设立前置储备点,推动物资前置储备,确保灾害发生8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加强防灾救灾农机储备,健全调用制度。依托物流枢纽,推动城市应急物资中转设施建设,打造“平急两用”物流基地。鼓励企业建立应急储备和紧急生产调度机制,优化应急救援期间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机制。深化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应用,推动乡村物资统一管理。完善军地联储共享机制。强化运力统筹与通行保障,提升快速调配与精准投送能力。

(四)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应急管理专门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优化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推动机关与基层、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双向挂职锻炼与交流轮岗。深化全区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加强领导指挥、预防准备、处置救援及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组织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监管执法能力等培训,健全岗位自学、学历教育及职业资格考取激励机制。加强区属高校、科研院所应急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应急管理一线就业。开展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规范自治区、市两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和调用。

专栏7  应急综合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智慧应急建设。持续升级宁夏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区一体化智慧安全数字基础底座,建设完善高质量数据集和专题数据库,加快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应急管理”高价值应用场景建设。

九、建强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一)夯实基层应急基础

乡镇(街道)、开发区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统筹强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落实监管职能,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完善风险早期识别与信息报告、部门交办处置等相关机制。规范基层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依托自治区公共治理平台建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强化预警信息应用和预警响应、转移避险联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升乡村级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统筹加强专兼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及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和基本保障,提高基层应消一体综合救援能力,有效发挥村(社区)应急力量在预警信息传递、人员转移安置、灾情信息收报等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的作用。建立群众发现报告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奖励制度,加大成功避险表彰力度。

(二)强化全民安全素养

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纵深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推动安全教育融入全学段及全社会通识教育,发挥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和学校作用,加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社会开展常见风险应对知识与技能宣讲普及,提升公众防灾避险能力。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改造防灾减灾教育体验场所,推动增设防灾减灾专题培训区域,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精品宣传教育产品和安全课堂。依托社区、公共图书馆、重点A级旅游景区等,创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防震减灾科普展示区。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三)拓宽社会参与渠道

深入推进“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地级市全覆盖,推动保险灾后快速补偿。完善重大事故快速理赔、预赔付等配套制度,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提升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能力。引导保险、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共同开展灾害事故风险减量和灾害救助服务。

专栏8  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综合减灾能力提升。推动自然灾害“三高一低”县(区)实施县域综合防灾能力提升项目,鼓励市、县(区)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等工作,加强基层应急力量、场所、物资装备、应急标识等建设。依托现有力量,推动乡镇(街道)“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综合救援站建设。2.基层应急装备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合理配备“小快轻智”装备,优先保障南部山区等灾害易发多发地区。

十、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同机制与责任体系,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健全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配套,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渠道,切实保障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及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推动规划各项任务有效实施。结合实际研究优化工作任务,及时改进政策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措施与铸牢主线要求精准结合、精准融合。重大事项按程序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