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技金融结合工作,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根据《鹤壁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鹤科〔2022〕74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贴息的贷款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依托单位,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单位。

(二)该笔贷款已按《鹤壁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完成科技贷备案;

(三)贷款已按期全额还本付息;

(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贴息标准

单笔贷款本金核算上限为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按500万元计。贴息金额不超过实际贷款利息的50%,单笔贷款贴息不超过20万元,同一贷款合同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贴息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申报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依托单位,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单位的认定证明);

(五)放款机构出具的贷款发放告知函,办理科技贷款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确认函。

(六)偿付利息汇总表(见附件3);

(七)该笔贷款的贷款合同、放款的进账凭证、相关还款凭证(银行还款回单)及银行出具的已还清贷款证明(见附件4);

(八)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一式两份,按材料顺序胶装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县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填写《县区科技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并将纸质版材料(需盖章)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三)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的,归档备案;审核不合格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并告知需补充事项。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材料后,可重新提交。

(四)市科技局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

五、申报时间

本次贴息申报范围为还款日期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间且已本息结清的科技贷款。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鹤壁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电话:0392-3331927

邮箱:kjfzcjzx@163.com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03号508室

七、监督与惩戒

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贴息的企业,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1.鹤壁市科技贷款贴息申请表.wps         2.企业诚信承诺书.wps         3.偿付利息汇总表.wps         4.已还清贷款证明.wps         5.县区企业2026年度第一批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wps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