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宁东经发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间资本深度融入全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宁夏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6〕18号)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范围
1.投资主体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申请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支持行业领域。项目投向应符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现代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数字信息、特色农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优先支持高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新赛道。
3.项目条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项目贷款未获得自治区财政其他贴息资金支持。优先支持面向民间资本推介成功或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的项目。
4.开工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以项目依法纳入自治区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支持标准
1.面向民间资本推介成功或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年贴息上限500万元。
2.其他民间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上一年度12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年贴息上限400万元。
贷款贴息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年度贴息期限按照实际还息天数计算,最长12个月。同一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符合中央有关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投向领域的固定资产贷款,鼓励优先享受中央贴息政策。
二、申报流程
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
(一)企业申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宁东经发局组织辖区中小微民营企业申报贷款贴息。指导符合贴息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规范准备申报材料。企业需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资料。
(二)县级初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收到民营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对申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审核投资主体、投向领域、开工时间、基本条件等情况,于10月16日前将《2026年度民间投资项目贴息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及申报材料报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
(三)市级复核。市发展改革部门、宁东经发局按照属地原则对本级、县级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10月23日前将审核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四)复审公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项目备案、土地、能评等审批文件、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资料,确定申报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及贴息额度,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后拟定贴息项目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开展复审与调查核实。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0日前核定下达贷款贴息资金计划,并报自治区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贴息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三)承诺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引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面向本地区中小微民营企业做好贷款贴息政策解读推介,会同本级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请政策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向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主体宣传贴息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悉范围。
(二)夯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做好各项协调推进工作,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做好初步审核工作。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安排50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额度,创设“兴宁贷”政策产品,发挥“再贷款+贴息”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民间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督促经办银行对报送贴息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项目贷款投放与贷前审查,严格落实贴息贷款贷后管理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三)做好项目储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本次贷款贴息要求,迭代升级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每季度末推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营局。根据项目储备情况,自治区将适时启动2027年度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开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纳入下年度支持范围。
(四)严肃纪律要求。各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申报项目实地核查,确保真实合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送;紧盯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对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我们将及时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联系电话:0951-8301964 0951-8301994
附件:1.2026年度民间投资项目贴息审核汇总表
2.贴息申请报告
3.项目申报书
4.承诺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