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消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现拨付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第一批项目奖补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经评审认定已实际达标的事后项目,奖补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二)离境退税开单量达标的退税商店,奖补资金将直接拨付至达标主体账户。
(三)其余入库项目,将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据实核算奖补金额,并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账户信息收集
请各区商务部门收集并核实各个奖励主体的拨付信息(样表详见附件2),于9月3日(星期四)18时前将相关信息书面反馈至市商务局,电子版同步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
三、资金使用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各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第一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
2.广州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第一批项目资金拨付主体信息收集表.xlsx
3.各区商务部门联系人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8日
(联系人:梁慧安,联系电话:88902861)
附件3
各区商务部门联系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