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健全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交通工程人才评价体系,激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本通知。通知明确网上填报、纸质材料报送标准,压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强化职称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开展职称申报,保障评审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二、人员申报范围
| 申报资格 | 人员类型 |
| 可以申报 | 在我市企业、非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
| 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 |
| 港澳台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技术人员 | |
| 不可申报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
| 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且处于影响期内的人员 |
三、申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