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办发〔2023〕20号)及《沈阳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工信发〔2019〕109号)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区推荐,市工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经过局党组会审议,拟列入2025年度市工业节能资金项目计划4个。

现将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9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方式进行质疑或投诉。

质疑或投诉方法:须以书面形式,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则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

联系电话:024-22899017

附件:2025年度沈阳市工业节能资金拟补助项目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