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征求《四川省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为职称评审条件做好程序准备。

为健全完善四川省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赋能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调研起草了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形成了《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以《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为基础,结合《成都市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成人社发〔2019〕25号)实操经验,借鉴北京、广东、湖北、江苏四地现行评审政策研究制定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2日,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依据)等反馈我厅。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1527、84522322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66号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709室

电子邮箱:274735575@qq.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