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应急管理领域专家遴选、聘用及管理工作,健全专家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灾害评估、项目评审、技术论证、教育培训和法规咨询等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和制度运行实际,对原有专家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立足行业领域规范使用流程,重点优化完善专家入库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履职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要求、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措施和权利义务等内容,进一步细化管理标准、压实履职责任、健全监管机制,使办法更加贴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请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实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9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具体修改条款、修改内容及理由依据)反馈至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邮箱(43010051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彭仕优,电话:027-87276200。
特此函告。
附件: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