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流程,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做好大鹏新区产业用地供应、产业空间需求的统筹工作,充分发挥产业用地要素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产业空间要素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参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6〕4号),结合大鹏新区实际,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起草《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88159422。

联系人:杨工。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12室,邮编518119。

二、意见反馈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9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