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市国资委组建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评审,现将2026年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业从事工程技术专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范围: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

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一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自然资源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工业和信息化工程、煤炭工程等类别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初次申报职称的人员无需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申报助理工程师的,需完成相应规定年限的继续教育。

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评审流程及有关材料

(一)申报评审流程

1.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到市国资委。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3.市国资委对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账号。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按系统标注的退回原因进行修改,不再单独提醒。

(二)有关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集中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材料质量,确定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到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生成、A3纸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无法查询,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业务工作总结。

5.年度考核表(按申报条件要求年限提供相应年份年度考核表。例如: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本科、专科、中专学历人员,分别提供近1年、2年、4年年度考核表;申报技术员职称,大专、中专学历人员,提供近1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单位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1),一式2份。

8.单位填报《2026年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送电子版。

三、评审费用

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

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待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职称评审政策,为职工解答职称评审相关问题。如遇无法解答的问题,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汇总问题集中向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咨询。

(五)《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于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由呈报部门统一领回,存入人事档案。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附件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2.附件2:2026年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3.附件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xlsx

4.附件4:职称申报明白纸.docx

                                                                                                                                                                 滨州市国资委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