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 号)要求,现就 2026 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2026年10月8日前,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七莘路412号1301室)。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2026年10月8日前,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七莘路412号1301室)。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企业首次填报数据将作为年度发展评价最高分的测算依据,请务必准确、审慎填写。
二、企业资质复核
1.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 号)要求执行。
2.2023年公布的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2026年10月8日前进行复核。
企业登录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10月10日前报送至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七莘路412号1301室)。
3.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
三、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同一个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四、发展动态报送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简单更名、跨市迁移及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3 个月内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情况填报。简单更名申请报送材料详见附件5,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为闵行区七莘路412号七莘大厦区经委信箱(保安亭旁铁皮柜),电子版同步发送至 mhqzjtxxjr@163.com。
五、其他事项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34202696
纸质材料现场递送地址:七莘路412号1301室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闵行区七莘路412号七莘大厦区经委信箱(保安亭旁铁皮柜)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联系人:姚老师、吴老师
联系方式:34203361
纸质材料现场递送地址:七莘路412号1301室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闵行区七莘路412号七莘大厦区经委信箱(保安亭旁铁皮柜)
附件:
1.各街镇、管委会、重点园区联系人名单
2.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5.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6.2023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7.2023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8.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