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盘活存量建筑资源,提升资产价值与空间利用效率,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我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推动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请于2026年9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

如认为《关于推动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等内容的,请一并于2026年9月27日前反馈。

 

联系人:樊 研    联系电话:0791-86717097

电子邮箱:jxzrytgzc@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上述材料,不作其他用途)

 

附件:《关于推动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