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永科发〔2024〕7号)有关规定,按照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审议、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湖南科技学院等4家单位建设的中试基地为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试基地的支持服务和监督管理,推动进一步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督促指导各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落实场地、设备、人才、经费等保障条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熟化与转化服务。
附件:2026年度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名单
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