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起草背景及起草依据

2026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对2020年制定的《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实施,对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部门协同、要素保障提出新制度要求。为全面承接落实省级制度规定,衔接市级机构职能划转,健全完善全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体系,优化项目政策供给,保障“十五五”时期全市重点项目有序滚动推进,市发展改革委结合雅安项目工作实际,组织修订起草《雅安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起草主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雅安市经济运行综合激励办法》等法规政策。2026年3月正式启动起草,经部门研提意见、领导审签、多轮征求县(区)及市级部门意见,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4月29日至5月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

二、《办法》主要变化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要求,明确了省重点项目原则上实行从谋划储备、加快前期、建设实施到竣工投用接续转化、滚动实施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二是激发调动各方抓项目积极性,凝聚合力推动省重点项目高质量组织实施,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从谋划储备阶段开始即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做好服务指导;三是全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在资金、用地、用林、用能、环保等要素保障方面全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省重点项目聚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34条,分为总则、项目确定、组织实施、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激励表扬、附则七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市重点项目概念定义、管理基本原则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全市重点项目,行业主管、要素保障部门按照职能做好服务指导,全面实行四阶段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

(二)第二部分项目确定,共5条。明确市重点项目六大申报范围,依托“雅安项目通”智慧调度平台,将项目划分为谋划储备、加快前期、建设实施、竣工投用四个批次分类入库滚动管理。规范一年一申报工作流程,明确分级入库、组织申报、审核筛选、市政府审定印发工作程序;建立年度中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项目阶段转化、调出、增列作出规定。严格项目入库准入,优先单体项目入库,限定打捆申报适用领域,商业房地产、用地粗放低效项目不得纳入市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加快前期项目入库满3年未实现阶段转化,原则上自动退库。

(三)第三部分组织实施,共4条。厘清三方主体责任,项目业主承担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责任;各县(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任务,分解年度目标,优化建设外部环境;审批和要素保障部门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强化各类要素供给。树立正确政绩观,不片面追求项目数量,强化质量效益与风险防控。鼓励在项目简单务工环节推广以工代赈,带动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四)第四部分工作机制,共9条。建立九大专项工作机制,包括重点项目储备熟化机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对接机制、产业项目育优做强服务机制、监测督导机制、支撑引领性重点项目提级调度机制、分级协调机制、线性基础设施交叉跨(穿)越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实现项目从谋划招引、建设推进到投产达效全链条闭环管理,重大困难问题分级处置,对客观因素造成的改革探索失误予以容错。

(五)第五部分服务保障,共8条。打出要素保障政策组合拳。资金方面,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优先支持市重点项目,跨县(区)项目单列部分专项债券额度,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财政经费。融资方面,支持直接融资、创新金融产品,引导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用地用林实行市级统筹应保尽保,配备“用地保姆”一对一服务,推行联动审批、容缺审查。环评方面落实提前介入快速审批,污染物总量指标市级可调剂,符合条件项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以下可依规不停工。优化节能供电、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涉水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强化“雅安项目通”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多部门业务数据共享。

(六)第六部分激励表扬,共2条。对推进成效突出的县(区)、市级部门给予前期工作经费等政策激励;对实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同等条件下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教育培训予以倾斜,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第七部分附则,共1条。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办法具体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步废止原《雅安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雅府发〔2021〕13号)。

解读单位: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倪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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