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扩大“聊城优品”品牌库,提高“聊城优品”品牌影响力,根据《关于共建共享“聊城优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要求,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专项小组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聊城优品”品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围绕“聊城优品”品牌体系,本次遴选分为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三个类别。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遴选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企业(产品)。第三批“聊城优品”品牌计划遴选数量不超过20个。
二、遴选重点及原则1.聚焦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壮大,以品牌建设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2.聚焦现代物流、商贸流通、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申报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
3.围绕平台经济、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消费业态,以及乡村振兴周边产业、民营和外贸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扶持力度。
4.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科技水平领先、发展势头良好、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领先实力的企业产品以及能够体现本地特色的、百姓喜闻乐见的新兴类消费产品、文创产品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具体情况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5.评价工作适当向消费品和农产品领域倾斜,加大消费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力度,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消费,赋能乡村振兴。
6.已入选“聊城优品”产品品牌的,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同产品,但可继续申报其他主导产品。
7.如所申报的产品与已入选“聊城优品”产品品牌属同行业或同类型,原则上综合指标应高于已入选“聊城优品”产品品牌指标水平。
三、申报基本条件1.在聊城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连续运营5年以上;
2.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在公示失信信息;
3.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两年及以上亏损情况(对公益性单位亏损情况不做限制性要求);
4.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
5.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6.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严格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四、遴选程序1.组织动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可推荐获得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品牌荣誉的企业申报。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主动做好与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动员申报、推荐工作。
2.自愿申报申报方式为线上填报。“聊城优品”品牌申报系统(网址http://124.128.38.37:801/LCYP/)将在2026年9月1日至10日开放申报和审核权限。申报主体登录系统,按照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同时上传印证材料,填报的数据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
3.审核推荐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登录“聊城优品”品牌申报系统,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对拟推荐品牌主体进行排序并填报《“聊城优品”品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专项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推荐的品牌主体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查。
5.专家评审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专项小组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提出拟纳入第三批“聊城优品”品牌名单。
6.综合评价结合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情况,综合评价形成第三批“聊城优品”品牌建议名单。
7.审定发布第三批“聊城优品”品牌建议名单经市领导审定后发布。
五、其他事项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聊城优品”品牌遴选工作的组织发动和审核推荐,确保遴选质量。请于2026年9月1日前,将审核推荐联络人员信息(见附件3)发送至通知邮箱,以便于开通网上系统审核权限。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通过“聊城优品”品牌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志远杨丽芬0635-8519823
邮 箱:lczj_zlglk@lc.shandong.cn
附件: 1.“聊城优品”品牌申报表
2.“聊城优品”品牌推荐汇总表
3.审核推荐联络人员信息表
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