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的部署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征集农业企业培育典型案例的函》加强典型推介的工作安排,发掘推介一批扎根三晋乡土、带动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增收的优秀农村创业典型,进一步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组织开展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
推介人选创业领域聚焦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手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村电商等重点产业;申报对象为返乡入乡、在乡创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负责人,本人及其运营创业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2.联农带农突出。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方面作用显著,特别是在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中贡献突出。
3.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
4.突出创业创新。创办的项目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融合模式、联结机制、营销方式、益农信息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带动就业能力强。
5.产业融合发展。创办的项目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农业中融入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对于持有发明专利的,获得地市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奖励的,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地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获奖者,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荣誉的,符合上述条件(附相关证明材料)2项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介程序
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遴选推介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县市级择优推荐、省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自愿整理完成申报材料,报送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经核实无误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人基础信息:完整写明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学历、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明确自身身份类型(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返乡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城镇下乡人员/农村能人/其他)。
2.创业主体信息:列明创办经济实体全称、本人在实体担任职务、个人技术职称;主营产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手工艺/其他);填报2025年度创业项目总收入。
3.事迹材料:自拟事迹标题(如:乡旮旯飞出火凤凰等,要简洁凝练),事迹材料按板块撰写,总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1)创业名片:简要介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现任职务、个人荣誉;(2)创业感言:一句话概括创业感悟,字数不超过30字;(3)创业故事:分2-4个小标题撰写,完整记述创业历程、产业发展成效、未来发展规划、带动村民增收、回馈乡村社会等相关内容;(4)创业心得:结合自身创业实践总结经验感悟,字数不超过300字。
4.影像资料:电子版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彩色工作照3-4张,格式为JPG,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
(二)市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县级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推荐人数6-10人。
(三)省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市推荐的优秀带头人申报材料开展审核,综合评价创业成效、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等情况,择优进行宣传推介。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遴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切实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创业创新经验可复制推广的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
(二)按时完成推荐。严格标准、认真审核、择优推荐。请于9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相关文件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全媒体资源,多方位、多视角、多媒介开展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联 系 人:丁艳荣 0351-3804107
电子邮箱:xccyc@sxnynct.cn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一巷12号
附件: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