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经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五批新疆重点人才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遴选工作。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标准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能力水平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务必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完成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把关、推荐单位初审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第五批新疆重点人才计划“新疆工匠”项目申报指南(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