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科)信局: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的算力设施(我市无),并满足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三项核心指标基本要求。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省通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对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及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

三、推荐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逐级审核、行文推荐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各县区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信局行文推荐(系统提交)。

市工信局对各县区推荐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工信厅行文推荐(行文推荐)。

四、时间安排

企业系统提交:市级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

县区推荐报送:请各县区统筹指导企业在时限内填报并系统内推荐报送。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先不用印,系统推荐时随推荐文一并用印)发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以便提前完成各项前置审查和推荐规定程序。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按时行文推荐。

 

联系人:桂强,电话:2153039

 

 

 

                                                       2026年7月27日

附件2.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doc

附件3.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