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台江区数据管理局,高新区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福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榕委办发明电〔2022〕41号)精神,认真落实“逐级择优”选认原则,根据《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2027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结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6〕58号),组织开展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对象与方式

(一)选认对象:经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的2026-2027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见附件2)。

(二)选认方式:对已获省级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完成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后,经市县两级审核后直接认定为福州市科技特派员。

二、选认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选认工作通过“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1.科技人员登录“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信息填报。电脑端填报入口:http://ktp.fzvia.com/pc/;手机端填报入口:微信关注〔科技福州〕公众号,点击〔官方网站〕-〔科特派〕。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福州市(县区)选认科技人员服务协议书、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备案表及协议书,协议书加盖公章后和科技特派员相关附件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扫描上传至“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1)。

2.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9月9日。

3.各县(市)区在系统中对申报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审核推荐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4.各县(市)区形成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文件,于2026年9月16日前报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福州市东部办公区3号楼520),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73715652@qq.com。

三、其它

1.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省级公布名单,认真核实本辖区内市级科技特派员的申报等信息,确保专家、受援单位、服务内容、工作经费等基本信息与省级申报一致。

2.各县(市)区、高新区应做好本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县级选认工作。

3.本批次科技特派员,市级不再安排工作经费。

 

附件:

1.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申报操作说明.doc

2.2026-2027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xls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