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持续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达州市市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达市科〔2024〕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达州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科普基地的主体应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并符合《达州市市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相关单位申报工作,中央、省在达单位、高等院校及市级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直接申报,推荐名额均不超过3家。

(二)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须填写《达州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表2),经归口单位审核后统一出具推荐函,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资管科。申报材料和附件佐证材料请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运潇  李宗俊

联系电话:0818—3090982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302

电子邮箱:dzskjjzgk@163.com

 

附件:1.达州市市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doc​

2.达州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doc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