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6〕264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水利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6〕236号),现将水利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尽快将资金分解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水利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xlsx
2.水利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