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高质量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省厅将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二批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申请复核(已认定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三)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数据保持一致。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或去复核”,在跳转页面登录后,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佐证材料。填报时间为8月24日-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线下规范制作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按程序报所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所有被推荐企业),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推荐。
(三)审核认定。省厅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公示。公示通过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进一步提升推荐质量。对2026年第一批认定和复核未通过的企业,一般不再推荐。在申报期间,可定向邀请发现的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参加认定,但不得降低标准。
(二)请各申报企业对提供的审计报告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数据造假,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于9月22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审核期间企业可对佐证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实地核查材料和企业申报书(各一份)报送省厅中小企业处。
五、其他事项
(一)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3年第二批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依然有效,复核名单印发后,以印发名单为准。
(二)省厅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相关的任何业务,在认定和复核过程中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不良中介机构非法牟利。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1.2026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复核情况汇总表
2.申报材料清单
3.申请书封面及承诺书模板
4.各市申报业务咨询电话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