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和《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申请2026年未来工厂评定的企业应已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培育),申请2026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定的项目应为省级培育库项目,均要求已建成投产并试运行。建成投产后应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自评估,其中未来工厂需达到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水平,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需达到成熟度二级及以上水平,以2026年度最新评估结果为准。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9月20日前在“浙企智造在线”填报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574-89384559。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4日

